報名注意事項及授權頁
  • 本人已詳閱招生簡章相關規定。
  • 本人符合「東吳大學 113 學年度招生簡章」有關各學系入學「報名資格」之規定。日後如經審核發現報考資格不符或繳交之表件不全而遭退件,致無法報名時,概由本人自行負責。
  • 本人確定報考貴校招生考試,將依規定上網登錄個人報名基本資料後,按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報名、繳費及上傳等事宜。
  • 本人填載之任何事項及繳交之任何文件,倘有不實者,願受取銷報考資格、不予錄取及(或)退學之處分,沒有異議。如貴校對於本人填載之學歷及(或)繳交之學歷文件有任何疑義,得要求於指定期限內提供其他證明文件以供查驗,惟若未能於期限內提出其他證明文件,則視為本人同意貴校以個人資料向原學校或其他機關進行查驗。
  • 本人同意報名所填各項資料,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等相關法令規定為貴校必要之資訊應用處理相關事宜(如審查、面試等試務作業需求)。
  • 報名表填寫完成後,若招生簡章規定需繳交資料,將於報名期限截止前,依規定上傳至「審查資料上傳」項下,逾期自動視為放棄。
東吳大學基於「辦理招生作業」、「學生資料管理」、「推廣資料寄送」、「統計分析」等目的,本校須蒐集考生的各項識別類、特徵類、特殊身分類、健康紀錄(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者)、兵役類、學習經歷類、工作情形類、聯絡人資訊、低收入戶證明等個資(須請考生提供證明文件,詳見簡章)作為招生作業期間及地區內的資格審核、安排考試、公告榜單、招生聯繫、資料寄送之用。考生可依法行使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補充、更正;請求提供複製本;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;請求刪除個人資料等權利,請洽本校招生委員會,聯絡電話:02-28819471 轉 6062~6069(註:如未完整提供資料,將無法完成本次報名,或影響考生資格審查、特殊考試服務、招生聯繫、成績送達等 權益)。
    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報考